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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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的通知
  •   浏览:5430   时间:2012年05月31日
  • 为了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省安委办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生动地反映我省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2能充分反映我省教育系统在平安校园建设方面的摄影作品(教育厅文件)。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必须是A4以上纸张的尺寸比例,满足300DPI的分辨精度,必须是“JPG”格式。作品电子版和10寸冲印作品(每个作品一张)于68前报院教工摄影协会陈淑敏处电话:86680094邮箱494220709@qq.com统一上报省评比



    二、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1、照片截止时间为2012610(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220126月底前由省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三、奖项设置


    摄影比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省安委办将对获一、二、三等奖人员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安全生产导刊》杂志上刊


    登。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将摄影比赛作为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使本次安全生产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2、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省安委办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省安委办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3、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省安委办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等,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省安委办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4、参赛作品恕不归还,留存省安委办。




    院工会


    院教工摄影协会


    20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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