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温州市财政地税局通知: 2012年度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在2013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在2013年3月20日前登陆:浙江地税网(http://etax.zjds.gov.cn/)自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申报表打印一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并交到行政楼217、219室,由计财处统一整理后交温州市财政地税局。
注:个人年收入查询请登陆:浙江地税网(http://etax.zjds.gov.cn/)按原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
联系人:石建霞 联系电话:86680082。
温职院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