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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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2年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   浏览:5004   时间:2012年01月13日
  • 各位老师:


    为做好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精神,决定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本单位完成的,在201011日至20111231日通过鉴定、评审持肯定性意见的,并准备申报2012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登记;不准备报奖的采取自愿登记。


    二、登记程序:


    1、统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6.0版》,请点击附件下载并进行安装。


    2、在安装好的成果登记软件里输入相关内容,输入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含有成果内容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三、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要求


    1、需要科技成果登记表三份盖章(登记系统软件里打印出来)


    2、鉴定、验收、评审、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权属成果的证书三份。(注:基础理论成果:提供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软科学研究成果: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和研究报告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或验收鉴定证书。)


    3、材料汇编(验收时的那套材料)三份。


    以上三样材料分别合订成一本(顺序:登记表、证书、材料汇编。合订本不要另外加封面,没有装订在一起的将不予受理),以及从国家登记软件里导出的压缩包(格式必须是CGSBQY.ARJ)一份。


    四、成果登记软件填写特别提示:


    1、成果概况:成果管理编号空在那;推荐单位写本地区(县)科技局;成果密级全部选择非秘;成果公示内容必须写,填写该成果的主要内容。


    2、评价委员会和完成人必须填写,而且人数和顺序一定要和证书上保持一致。


    3、鉴定证书内容: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鉴定意见也必须填写(验收的写验收意见,其他评审等同理)。


    4、其他内容证书上有的都必须填写,只填写红字部分内容的项目将不予登记。


    五、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书面材料合订三本以及系统导出压缩包一份。请务必于2012215号前完成以上登记工作,并将材料交科技处。


    对数据录入有困难的可向温州市科技情报所咨询,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8222851



    附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6.0


    科技处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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