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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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医保及城镇职工门诊的通知
  •   浏览:4988   时间:2010年06月10日


  • 根据温劳社医〔2007210号《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温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等文件规定,就诊者必须携带医疗证、社保卡,二者缺一,均不予开药,且须门诊人证卡相符。我院医务室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请各位教职工遵守实施。





    温职院医保办公室


    20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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