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年度决算的要求,当年的事业支出必须纳入当个会计年度进行核算。为准确反映我院全年事业支出,要求各系部提前将十二月份的教师课酬、外聘教师课酬、临时人员工资等人员费支出实发情况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前上报院人事处,便于人事处及时归集制表结算,计财处于十二月底打卡发放。
特此通知,并谢谢支持!
计 财 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