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更换温州市区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证历的通知》通知文件,因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计算机系统更新,需对市本级国家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对象进行审核校对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符合更换子女统筹证条件的在编教职工务必在12月20日前(逾期不予办理),将原子女统筹医疗证、子女户口复印件、子女彩色单寸近照一张、家长社保卡、子女身份证号码(如不清楚子女身份证号码的,可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咨询)交到四方公司医疗中心。
二、 如需转换定点医院,向医务室说明并登记,并交磁卡,一经确认,定点医院不再变更。
三、 联系电话:86680030 交陈晓华或叶温燕
四方公司医疗中心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