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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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   浏览:427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 各位老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试行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组建与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联动实施机制,现就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是以解决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合作组织。旨在整合各方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二、申报领域

    围绕我市“5+5+N”重点产业链及其细分领域进行布局、组建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支持创新联合体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技术颠覆性、前沿性、未来性和关键性,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带动,预期能形成产品化、场景化的标志性成果,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

    1.企业资质: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或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优先支持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原则上,一个牵头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联合体

    2.创新能力: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不低于3.5%,或近三年研发支出平均每年一般不少于1000万元;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主导产品在市场占有率、技术水平等方面处于行业前列;有专职研发团队,具备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设施,一般应建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

    3.产业整合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在产业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能够引领产业链创新发展。

    (二)共建单位

    1.合作基础:牵头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明确的合作意愿,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合作机制。

    2.企业共建单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具备为创新联合体提供关键技术、产品配套或市场渠道等方面支持的能力;鼓励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为产业创新注入新活力。

    3.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单位:应在相关领域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团队、科研设施和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创新联合体科研任务的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的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工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创新联合体整体要求

    1.组织架构:创新联合体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方式、利益分配机制等;制定详细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方案,明确至少年内的创新目标、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6个,市域内注册单位占比一般不低于50%,企业数量一般不低于50%

    2.合作协议: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创新联合体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合作宗旨、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各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条款,确保创新联合体的稳定运行和合作的顺利开展。

    3.创新任务:创新联合体应围绕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确定明确的创新任务和攻关目标,制定具体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创新任务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期能够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会同共建单位共同编制《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表》及建设方案、组建协议(见附件1)和《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群)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登陆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搜索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zvtckyc@163.com,纸质版2份送至正德楼515(联系人:郑紫妍;联系电话:86680016),申报系统于2025年7月21日开放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811日下午17:00

    (二)审核推荐申报企业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814日下午17:00

    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创新联合体及攻关项目(群)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将采取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重点对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基础、创新能力、合作机制、创新任务和预期成效等进行评价,形成评审意见。

    (四)审定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需求、创新资源布局等因素,研究确定拟予备案的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名单,以及本年度拟支持创新联合体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予以备案和立项支持。

    五、支持措施

    (一)项目资金支持对列入支持范围的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市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当年度一个创新联合体最多支持3项,不受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对项目实施良好、成效明显的创新联合体拟给予连续滚动支持。

    (二)政策扶持创新联合体在申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市科技局将给予优先推荐和指导服务;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享受相关支持措施。

    (三)资源对接。市科技局将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为创新联合体提供产学研合作对接、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组织创新联合体参加国内外各类科技交流活动、展会等,拓展创新合作渠道,提升创新联合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任务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等重要指标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获得支持的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牵头单位或市域内的共建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和建设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设立相对固定的管理协调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攻关任务实施,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财政支持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可分别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并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财政经费不允许转拨给市域外的单位包括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对项目实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通知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

    高新处联系人:李贵航    联系电话:0577-88962057

     

    附件:附件1 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表docx.docx

                     附件2 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群)申报书.docx

     

     

                      科技开发处

                      2025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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