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
请根据温职院党〔2008〕57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在3月1日前将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教育学习记录送交纪检监察室(行政楼410)。
谢谢合作!
联系电话:86680069(8069)。
中共温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