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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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   浏览:9135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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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教师:

      现转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2﹞20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被学校认定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老师不予推荐),请根据通知要求,填写提交纸质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活页(附件2)一式7份,于2022年7月13日前提交至科技开发处(如需邮寄的,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倪红红,电话:1358763190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22年7月5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浙社科办﹝202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经研究,拟组织开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和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专项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有:“两个先行”和“五大战略指引”、“十一方面重要遵循”的理论内涵研究;“八个高地”的内涵、建设机制和路径研究;“五大工作导向”的政策机制研究;“十个着力”主要任务的实现路径研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研究等等。

      请申请人根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参考以上研究内容,自拟题目。

      二、其他事项

      1.专项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已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省规划重大项目在研者,以及本年度获得立项的省规划及以上级别课题负责人,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课题结题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浙社科办〔2021〕11号),完成时限为立项之后1年以内。

      2.按要求填写提交纸质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活页(附件2)一式6份和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1份,EMS快递至省社科联规划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

      3.鼓励在“三报一刊”等国家级报刊媒体和高级别刊物发表重要理论宣传文章和研究论文,以成果认定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日期和方式另行通知。也可以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对策要报,向《浙江社科要报》投稿。

      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人:叶德清;联系电话:0571-87053195;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2室。

      

      附件: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xls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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