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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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7828   时间:2020年02月18日
  •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要求,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即“国别与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共设置1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教育部课题8项)。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基础数3项。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全规办文件中要求不独立装袋,但因省内评审需要,需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二)报送截止时间

    由于申报限项,超出限项数校内要先评审,故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3月25日交科技开发处,同时电子稿发至27370873@qq.com。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8。

       四、其它

    课题申请人咨询:课题申请人如有课题申报疑问可关注“ZJ科研之声”公众号,并输入“课题咨询”即可,二维码见下图。

    http://www.zjedusri.com.cn/picture/0/abdfeac9955a4958a684ec35c4c7e3a8.jpg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4: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6:2020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7: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8: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http://www.zjedusri.com.cn/module/jslib/icons/zip.png点击下载附件1-8.rar

     

    科技开发处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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