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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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校学校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   浏览:9594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 一、更正人名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校班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WZZF2019(FZC)-12-19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五、更正事项:

    页码

    原内容

    更改后内容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26 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6 日上午09:30整 (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 1月 2 日下午14:30整 (北京时间)

    9

    (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3)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

    ▲8、在谈判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此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

    ▲8、在谈判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此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

    27

     服务期限: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每年运行约190天,合同按一年期一签,双方合同期内,如一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服务期限:自2020年2月15日起,每年运行约190天,合同按一年期一签,双方合同期内,如一方想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职业技术学校

    地  点: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高科路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027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映江锦园1幢1001室

    联 系 人:鲁先生

    手   机:15356870776

    联系电话:0577-88119278

    传  真:0577-88119278

    温州职业技术学校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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