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高校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不含教育行政部门)中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评选办法
先由学院科研处进行择优初审,并根据申报限额报送省教科规划办,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复审,并随机抽取部分复审合格的先进集体进行实地考查,最终由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公示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由申报集体和个人按《填表须知》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七份(每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于2019年10月14日前送到科技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梦伊
电话:86680016/778016(办公室)
邮箱:375849294@qq.com。
附件:
2.附件2: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3.附件3: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4.附件4:申报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xlsx
5.关于评选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科技开发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