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决定对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有经费)项目
验收申请随时受理,验收时间由温州市科技局统一安排(工业计划项目除外)。
二、自筹项目(含有经费工业计划项目)
验收申请随时受理,验收材料于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之间上交,验收时间安排在6月进行。验收材料于6月1日至11月30日之间上交,验收时间安排在12月进行。
验收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和12月进行,其余时间不再安排项目验收会。
科技开发处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