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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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2018年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通知
  •   浏览:8730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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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

    温州大学在我院设立硕士联合培养点,为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院开展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按照“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选拔硕士生导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温州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分为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三类,详情请参见《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温大行政〔2018〕121号)(见附件),严格把控导师质量、数量,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2、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工作的专业相符合;

    3、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类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下载、填写相关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和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表涉及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请务必提交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学院科技开发处会同人事处、计财处审核申请人材料后,将其申报材料递交温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1.《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2.学历、学位、职称等资历证明复印件以及科研和奖励情况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学院签字盖章);

          3.《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1份)。

          4.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请于2018112前将上述材料交科技开发处陈莉敏老师(正德楼515)。联系人:陈莉敏 86680016

          四、注意事项

          请申报者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如发现形式审查出现虚假填写者,不予提交上会评审。

     

     

    附件:

    1. 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2.2018年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汇总表.xls

    3.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通知.doc

    4.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通知.doc

     

    科技开发处

    2018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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