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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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训、校徽、校歌的通告
  •   浏览:5676   时间:2006年06月29日
  • 今年是我院建院五周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鲜明地突出我院的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学院的校训、校徽、校歌。本次活动既是作为今年校庆五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希望全院师生踊跃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为全院师生。
      二、征集内容要求
    1
    、校训要求:立意要高,既要体现时代精神,又能体现我院的个性特征,反映我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原则上以八字为佳,可由四组两字词或两组四字词组成;最多不能超过十六字。


    2、校徽图案设计要求: 图案明朗、简洁;图案的象征意义既能反映我院“以能力为本位,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的办学理念,又要体现新世纪温职院人团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3
    、校歌歌词的具体要求: 歌词简洁凝练,朴实自然,定位准确,优美感人;与校训精神一致,要蕴涵时代精神,充分表达创新求实,努力建设成为一流高职院校的昂然向上的气魄和胸怀。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以两至三段为宜。歌词确定后,将聘请著名曲作家谱曲。
    三、征集方式:
      1、参加征集的作品,需注明作者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入选后联系。
      2、参加征集的作品,需按统一格式要求操作。校训、歌词用A4纸打印,并附简短的创作说明;校徽图案设计稿尺寸限用A4纸,成稿效果图采用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设计图色彩三色以内为宜,并附文字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3、在征集截止后,学院将举办征集稿专题展览,采用全院师生投票和聘请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出入围作品。入围的作品,将得到荣誉证书和适当奖励。最终确定为录用作品的作者,将在发布仪式上,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四、交送及截稿:
    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04630日。应征者可直接将作品送至院党委宣传部或直接发送至 wzyxcb@sina.com
    五、联系地址: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326
        人:胡锦绣 齐丹丹


    联系电话:86680061 86680087




    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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