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
为提高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与制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浙江省第十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现将本次竞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竞赛巡视、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决定其它有关重大问题等。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师范大学,由浙江师范大学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主 任:杨 玲(浙江师范大学)
副主任:张剑平(浙江大学)
余水宝(浙江师范大学)
委 员:董 榕(浙江大学)
朱敬东(浙江工业大学)
周绍斌(浙江师范大学)
叶锡恩(宁波大学)
过 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王晓林(浙江理工大学)
胡来林(温州大学)
姚 争(浙江传媒学院)
黄崇本(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田文雅(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主任:金炳尧(浙江师范大学)
竞赛专家库:为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参赛作品的评审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专家组成员在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竞赛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由各有关高等学校推荐专家组成,每年根据需要更新和调整。
二、参赛对象
所有参赛对象须为全省各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2011年10月竞赛时间为准)。
三、参赛形式
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3人,若超过三人则取前三位作者)形式设计参赛作品,每位参赛选手(第一作者)限报一件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得超过一位,两人以上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二位。各学校经初评上报后,由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奖次。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科学、向上,有时代气息,体现创新意识。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作违规处理。
2.所有作品须为我省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对于剽窃、抄袭或组委会有合理理由怀疑其真实性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所在学校将被取消评选组织奖的资格。对于已参加过往届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赛,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参与本竞赛。
3.参赛作品不得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否则将追究后果。
4.除非特别申明,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
5.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动画、DV、课件和网站五类。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届竞赛的《作品规范》,详见竞赛网站。对不符合作品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的作品将予以降级或淘汰处理。
平面:类型限于海报设计,主题为“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十周年纪念海报”;
动画:主题为“我的2012”;
DV:类型限于剧情片、纪录片、电视散文,主题为“抉择”;
课件:类型限于“虚拟实验教学软件”;
网站:类型限于“研究性学习主题网站”。
6.所有参赛作品须提供:①作品源文件;②作品可执行文件;③作品演示文件(用于网上预审及公示,其格式及要求详见竞赛网站);④作品说明文件和报名表的打印稿以及电子稿。对递交材料不齐全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
7.本届大赛将采取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答辩抽签的方式,所有作者和参赛作品的网上注册信息应与报名表打印稿一致,包括作者姓名和排序,指导老师姓名和顺序的一致性等,并由参赛学校统一报名注册和抽签,具体要求敬请关注竞赛网站相关信息。对没有按作品规范递交、没按网上要求注册和抽签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请各参赛学校严格把好作品审核关。
五、表彰奖励
各类别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多媒体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本次竞赛还设立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竞赛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六、参赛作品数量
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人以上的高校参赛作品每类不超
过6件,总数不超过25件;5000人以下高校参赛作品
每类不超过4件,总数不超过15件。报送时请标明作品分类。七、竞赛日程
2011年9月23日
2011年11月上旬进行决赛,部分优秀作品选派作者代表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提问(决赛日程及名单另行通知)。
请各高校积极投入,认真做好参赛工作。
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办公室:
联 系 人:方利伟 联系电话:0579-82295001
联系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邮政编码:321004 Email:zcmet@zjnu.cn
联 系 人:徐展斌 联系电话:0579-82282521
联系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321004 Email:xuzhb@zjnu.cn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