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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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远跟党走”——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   浏览:4780   时间:2011年04月21日
  • 各工会小组(分会):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爱党爱国热情,为“十二五”规划开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院工会决定举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远跟党走”——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以“传承红色文化,唱响红色旋律”为主题,通过开展传唱红歌活动,唱响时代旋律,激发教职员工积极投身“十二五”建设的热情,增强扎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新时期教职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幸福指数。


    二、参加对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信息楼报告厅


    四、参赛要求


    1各工会小组(分会)为单位,选派一支队伍必须以合唱的形式参赛。


    2.每队演唱的曲目总时间限6分钟以内。


    3.参赛队伍须着装整齐,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舞台形象大方。


    4.参赛队伍须在516之前将选唱的歌曲名、指挥、团队人数上报院工会。


    5.参赛人数达到各工会小组(分会)总人数的一半,加基本鼓励分5分,超出总人数一半以上的,每超出一人再加0.1分。


    6. 各工会小组(分会)可在工会红歌汇曲目表100首(附件二)中选取一首合唱歌曲进行演唱,也可自选歌曲;


    7.红歌伴奏:可采用网络下载伴奏音乐进行伴奏,也可现场器乐伴奏。


    8.演唱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评分规则


    比赛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若遇分数相同,看第三位小数。


    六、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由学院领导和工会聘请的专业人士担任。


    七、奖项设置


    本次红歌会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及优秀奖、组织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演唱奖若干名。


    八、报名方式


    各工会小组(分会)上报一首合唱曲目,在516日下午16:00之前将报名表送到行政楼414或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79529243@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许丹超老师,联系电话:86680071



    附件一:评分标准


    附件二:工会红歌汇曲目表100


    附件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远跟党走”红歌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近请到OA里下载)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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