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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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2004年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   浏览:4254   时间:2006年06月29日
  • 分院、各系部:


    为做好2004年省、市科技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市科技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本市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在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下列科技成果可以申报2004年省、市科技奖。


    1、科学研究成果在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方面有重要发现,从而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明显作用的;


    2、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已取得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并已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3、应用技术类成果,经实施、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4、重要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项目在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5、科学决策研究及科学技术管理有重要创新,经实际应用推广取得明显成效的;


    6、其他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上述各类科技成果,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未妥善解决,以及其他不符合省、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不得申报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进步奖应具备以下材料























































    份数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8


    16、20


    统一使用2003年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格式


    鉴定、评审(验收)证书


    1


    (原件)


    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1



    产品技术标准


    1


    (复印件)


    产品检测报告


    1


    (复印件)


    查新报告


    1


    (复印件)


    效益证明(产值、利税)


    1


    盖财务专用章(原件)


    应用证明、用户使用报告


    1


    (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参与技术工作证明


    1


    由其他参加人员签名,主管部门盖章(原件)


    特殊行业许可证


    1


    医药、农药、食品、计量、消防、安全等项目须呈国家规定部门批准的准产、准用证明(复印件)


    上报数据软盘


    1


    在省科技进步奖申报系统中导出(软件从温州科技信息网下载)


    其他能说明成果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取一份推荐书同上述其他文件附上目录装订成册,与其余推荐书一起上报。申报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一律8份;申报省科技奖一般项目推荐书16份,医药卫生类项目推荐书20份。


    2、推荐书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填写,填报必须认真、正确、真实,并按规定格式打印。


    3、除市科技局下属单位及市直属单位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经各县(市、区)科技局、市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成果的权属情况及提供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大专院校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由院校科研处负责。


    4、凡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在未纠正前不予受理。


    三、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市科技进步奖每个项目需缴评审费200元,申报省科技奖每个项目需缴评审费300元,申报项目一经受理,评审费概不退还。


    四、市科技进步奖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省科技奖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希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有关部门及时通知下属单位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2004年科技奖申报软件请在(www.wzinfo.net.cn)温州科技信息网下载,软件安装后,即可录入数据,并自动生成推荐书和导出数据软盘。


    不详之处,请与市科技局联系,联系电话:88211063,88225395。


    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4年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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