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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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学生春游的通知
  •   浏览:4270   时间:2006年06月29日
  • 各系:


    随着天气转暖,有的学生提出外出春游,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教发〔200412)文件精神,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就近(不得跨市)为原则严格审批。学生应以班级为单位外出春游,事先必须提前一周向系党总支书记、院学生处申请(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外出的时间、地点、人数、带队教师、安全措施等。系领导、院学生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事先必须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必须有1-2名教师带队。严禁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旅游。如有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春游或在春游时发生意外的,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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