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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都市报》今年市政协首场“请你来协商”活动聚焦“促进高水平就业”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9340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4月23日 《温州都市报》 第5版 委员观察)

    市政协委员、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副院长兼产教融合处副处长、教授 易淼清:

    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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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就业形态是指在新技术、新经济和新业态发展推动下,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去雇主化、平台化特征的就业模式。

    新就业形态的用工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劳动关系确认难、社会保障不够完善、就业稳定性低、扶持人力资本支撑不足。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供给。政府要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认定;支持新就业形态在内的各种灵活就业形态发展,完善对平台型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系统性完善行业监管等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加强促进数字经济政策与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政策的衔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

    二是构建适合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劳动保护体系。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纳入社保体系;研究制定出合理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以及断保处理办法,适当延长缴费周期;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各自缴费、分别计算、合并纳入的政策体系。

    三是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制度。鉴于法律依据的填补需要顶层立法,市政府可适当考虑政策性或地方性立法和探索。

    四是加大工会组织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覆盖力度,加强行业集体协商。用好政务数据,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发展情况研究,探索组建相关行业工会,推行行业集体协商,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资工时标准的协商、谈判和制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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