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温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在广泛征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申报指南,现计划启动软科学项目(主动设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参照附件2025年温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二)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每个榜单具体补助金额。项目拨付经费按照《温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承担单位:申报单位一般应是在温州行政区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非机构,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同一企业承担的在研项目一般为1项;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可由不同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2项。
(五)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全职人员或全时人员(在报告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科技副总另行规定),且聘任时间覆盖项目实施期。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选择办事事项中的“温州市级软科学项目(主动设计)的申报”,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5年8月16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17:30。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7:30。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请申报的老师将纸质版2份上交至正德楼515,电子版发送至wzvtckyc@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二)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三)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主要研发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六)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 88925631 李 杰 88285266
相关处室: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林晓靖 88962031 郑淳之 88962080
技术支持:
“科企通” 赵文杰 889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