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8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9日前将《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万字)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2套交科技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