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 我院医务室被审定为市医保门诊定点“一级医疗机构”
  •   浏览:11746   时间:2010年03月11日
  • (来自四方公司的报道)

    近日,根据温州社保局《关于公布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城等68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我院医务室被审定为“一级医疗机构”。 今后,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医务室将进一步做好门诊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更为高质的医疗服务及和谐的医护环境。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2330300470510558k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329号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