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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部门预算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33563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 一、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学校现有茶山总校、瑞安学院、成教学院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082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总投资超13亿元,拥有教学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67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226人(其中正教授38人,硕士生导师1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151”人才4人,省市级创新团队4支,省专业带头人1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82.14%。学校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100余人。

    办学以来,学校依托区域产业发展,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的校训,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着力推进“服务为基、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创新为要”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区域有什么支柱产业,就建设什么专业;区域有什么企业难题,就建设什么服务平台;区域有什么新技术需求,就培养什么新技术应用人才”的“专业共建—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三位一体机制,走出了一条“与区域经济互动、与企业行业共赢——产学研创相结合”的办学之路,被誉为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时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财会系、人文传播系、公共教学部等9个系(部)35个专业,覆盖了浙南地区主要支柱产业和特色行业,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主、设计类专业为特色、经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国家示范性重点专业7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专业2个、国家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高技能实训基地1个、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2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2015年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开始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工程专业招收应用型本科生,是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单位。自2016年开始,学校与温州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包括:学院本级预算。

    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单位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28552.71 万元。

    (二)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收入预算2855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74.11万元,占50.0%;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13807.93万元,占48.3%;单位结余收入470.67万元,占1.7%。  

    (三)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支出预算28552.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高等职业教育支出26652.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90.33万元、住房公积金960.88万元、购房补贴148.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877.02万元,公用支出950.31万元,项目支出11725.38万元。

    (四)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74.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74.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高等职业教育12374.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90.33万元、住房公积金960.88万元、购房补贴148.67万元。

    (五)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74.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了1608.91万元,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增加了1334.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了99.28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了126.6万元,购房补贴增加了48.4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12374.23万元,占86.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90.33万元,占5.5%;住房保障支出(类)1109.55万元,占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事务12374.23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790.3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960.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48.6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9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不含出国经费)的预算数合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平,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级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支出预算项目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1.95万元。

    3.2018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共有车辆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单位结余:是指上年度预算未使用完毕需继续纳入本年度预算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专户资金预算)。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温职院2018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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